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2-08-29浏览量: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环境工程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分配,积极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
2.治学严谨,学风良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环境科学和工程问题的能力,能从事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工程技术工作,及高等院校的教学工作,具有事实求是、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3.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环境科学的外文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初步地听说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一级学科包括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二级学科。
1. 目前环境工程专业设立下列研究方向:
1)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
2)环境虚拟与控制技术
3)水污染控制
4)环境友好新技术与新工艺
5)水回用与节水技术
6)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
7)环境材料
8)环境催化及高级氧化技术
9)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0)环境微生物
2.环境科学专业设立下列研究方向:
1)地球系统与全球环境变化
2)生态系统地球化学与环境动力机制
3)宇宙成因核素的环境示踪
4)环境虚拟及遥感技术集成
5)树木年轮学与古气候
6)大气环境与气溶胶的气候环境示踪
7)城市气候与人居环境
8)地球环境过程建模与数值模拟
9)地理信息系统及应用
10)污染控制新材料与新技术
11)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的科学问题
12)能源利用及相关环境问题的基础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左右,其中一年半左右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硕士生的学习实行学分制。通过考试或考查,至少取得30学分。进行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时间约一年。
四、培养方式
1、采用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研究生在环境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科研工作及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培养过程中注意研究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外语实用能力的提高。
2.对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并大体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的论文工作两个阶段,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交叉,其有效时间均不得少于一年。
3.指导教师应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硕士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于硕士生入学后1周内,制订出具体的培养计划。
4. 课程学习有听课、自学、辅导、讨论班等方式,贯彻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5. 采取以指导教师为主,导师负责制和系(研究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也可和其他研究单位联合培养,吸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指导。
6.实践活动:硕士生应参加社会或工程实践,实践的内容,可以包括参加导师的科技开发服务项目、环境工程的设计、环境工程的现场运行、环境问题的社会调研、实地考察、环境质量的调研和分析、以及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等,教师对硕士生的工程实践情况写出评语,合格者计为2学分。
7.学术活动:硕士生应参加院系有关学术活动,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可安排硕士生外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听讲座,向有关专家请教等活动。
8.学位课中,二门主干课程部分章节采用英文教材(地球气候的过去和未来和废水生物处理技术)。
五、课程学习
硕士学位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学分基本要求: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需要获得30学分,具体构成如下:
本学科研究生在校至少修满26学分课程,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选修课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领域广泛,为了适应不同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不同领域研究生根据专业方向要求选择环境科学或者环境工程模块。
必修环节4学分,其中学术讲座环节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科研实践1学分。
2.硕士生学位课中必须包含外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自然辩证法概论。
3.学术讲座分为范围宽广的“学术讲座”及与学科紧密相关的“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两大类。“学术讲座”要求硕士生在全校范围内选听讲座8次,完成后记1学分。“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由各二级学科组织若干教授(包括校外专家)对本二级学科前沿知识进行讲座,每个系列专题讲座由5个以上讲座组成。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至少选听一个系列专题讲座,完成后记1学分。
4.社会实践环节可由学生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选择相应的社会实践方式,包括做义工、支教、支农、勤工俭学、家教、打零工、社会考察等,实践后提交实践报告,由导师或者系所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5.科研实践环节则请根据本学科的特点以及导师的科研项目,让学生参与科研环节,包括与所学学科相关的调研、实验、实习、课题研究等工作,实践后提交相应的科研报告,由导师或者系所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
1.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分基本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需要获得35学分,具体构成如下:
本学科研究生在校至少修满28学分课程,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5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3学分,选修课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
必修环节7学分,其中讲座环节3学分,撰写基金申请书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科研实践1学分。
2.硕士阶段学位课中必须包含外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自然辩证法概论。博士阶段学科课程必须包含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博士生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项国家科研基金申请书的撰写,培养博士生的申请科研项目的能力,导师同意通过后,记必修环节1学分。
4.学术讲座分为范围宽广的“学术讲座”及与学科紧密相关的“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两大类。“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由各二级学科组织若干教授(包括校外专家)对本二级学科前沿知识进行讲座,每个系列专题讲座由5个以上讲座组成。讲座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全校范围内选听“学术讲座”7次,自己公开讲座1次,完成后记1学分。此外,每个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选听三个系列专题讲座,完成后记2学分。
5.社会实践环节可由学生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选择相应的社会实践方式,包括做义工、支教、支农、勤工俭学、家教、打零工、社会考察等,实践后提交实践报告,由导师或者系所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6.科研实践环节则请根据本学科的特点以及导师的科研项目,让学生参与科研环节,包括与所学学科相关的调研、实验、实习、课题研究等工作,实践后提交相应的科研报告,由导师或者系所考核,合格后记1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调查研究后确定,选题应注意加强应用。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新见解。例如:属于下述情况之一者即可认为有新见解。
1.论文有一定创造性成果,或在理论和技术上有一定的发展和创新。
2.在对本专业领域有理论意义和有明确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的课题进行理论分析和试验研究,得出了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新结果。
3.将其它学科领域中的理论或方法引入本学科,解决了本学科中有意义的问题。
4.对某类实际问题建立了符合实际的数学模型,并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5.新的试验方法或测试手段的开发,例如试验方法有自己的特色,并获取了有参考价值的结果,对国民经济有一定效益或能有助于其他学科的研究。
6.利用本学科的理论或方法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上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
7.用简便或者新颖的理论与方法,就某已知的较重要研究结果进行另一证明,并提高了其实际应用效率。
8.针对他人已有研究结果,指出其在理论或实际应用中的缺陷与不足,提出了修正或改进的方法。
学位论文力求文字简明,条理清晰,分析严谨,理论推导和运算正确无误,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对计算和试验结果要做出理论上的分析和讨论,在阐明论文结果的意义时,应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文献阅读、科研调查、选题报告、理论分析、软件设计、试验工作、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环节。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等途径,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硕士生所在系应组织选题报告会并对选题进行审查和把关,选题的准备工作在第二学期课程学习的同时就应着手进行。硕士论文选题应是从本一级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提出来的对环境科学的发展或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选题应尽量为实际课题,即纵向课题或横向课题。如无合适的实际课题,也可选择有理论或实际意义的自选课题。硕士生可以自己选题,但必须取得导师认可。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与系承担的科研任务、科研方向和导师专长相结合,并充分考虑可能的物质条件。
硕士论文基本完成后,由系组织预答辩,对论文进行质量监督并提出修改意见。预答辩通过后,修改并正式提交论文,方可报学院批准进行论文评阅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硕士生应能正确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包括论文有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有关的专门知识的问题。
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的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