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

关于集中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9浏览量:

各班: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集中补办研究生证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本人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说明班级、专业、学号、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及丢失(或损毁)原因,经导师签字确认,提交给各班班长。

2.研究生本人依据学籍卡信息据实填写“补办研究生证登记表”,经班长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78日前集中交学院教务。

3.研究生证是个人身份证件,应当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涂改损毁,或借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使用不便或其他严重后果。研究生证不能重复办理,一经查实,构成违规违纪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学院)补办研究生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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